三人制足球比赛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三人制足球比赛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一、队员故意违反下列11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1、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7、拉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用肩膀冲撞对方队员。
10、当对方队员正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11、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
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球门区内故意违反上述11项中的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只要比赛进行中,都应判罚球点球。
二、若队员故意触及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危险者。
2、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
若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时,则在罚球点执行球点球。
三、在下列情况下,队员应被警告:
1、进行“机动替补”时,替入队员在被换出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入场地或未从规定位置进入场地。
2、连续违反规则。
3、用言语或行为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
4、有不正当行为。
若队员没有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则违反上述4项中的一项,应予以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犯规地点是在球门区内,则在罚球点执行球点球。
四、若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下列行为,应罚令出场:
1、犯有严重犯规行为。
2、犯有暴力行为。
3、使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4、因犯规而被第二次警告。
如因队员违反上述第3或第4项而被罚出场,而该队员并无违反其他规则,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则罚球点执行球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