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定位球配合

足球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定位球配合

  足球裁判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定位球配合

  

  (一)开球。裁判员应站在开球半场内中圈附近,球的左侧后方,一面观察球是否合法开出,一面保持与守方半场助理裁判员面向联系,两个助理裁判员则分别与两队倒数第二名队员齐平观察可能出现的越位等情况。
  
  (二)球门球。裁判员应站在中圈附近,观察球踢出后双方争夺及攻守发展情况。
  
  (三)踢角球。无论在哪一角球区踢角球,裁判员应根据双方队员的位置,在罚球区的左侧区域选择自己便于观察的位置。踢角球所在半场的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的配合要求,站在球门线延长线的角旗后面,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互相配合,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角球区内;守方队员在球踢出前距球是否够9.15米;球踢出后运行中是否在空中越出球门线;以及球踢出并进入比赛状态后,可能发生的犯规及球进门的情况。另一名助理裁判员在中线附近,注意守方踢出的球和可能的长传反击。
  
  (四)罚球点球。裁判员应站在罚球区内与罚球点平行的延长线上,以便于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罚球点上、守方守门员及攻守方其他队员在球未踢出前是否站在合法位置上、球是否合法地踢出等。该半场助理裁判员应站在近端的罚球区线与球门线交接处场外。
  
  (五)任意球。若在中场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便于观察犯规情况并能与助理裁判员保持联系的位置上。 若在接近守方罚球区处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的位置上,观察球踢出时的越位、犯规和球是否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