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运用有利条款的意义
(一)有的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情况都存在着多种演变的可能性,多数情况下,对犯规队员的判罚是促使其修正错误,判罚的结果理应对犯规队不利。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出现对犯规队员判罚后反而使犯规队有利的情况。
试举一例:攻方一前锋在边路罚球区外带球越过守方的最后一名后卫,并迫近守方球门线,守方后卫故意从后面踢绊该攻方队员,造成犯规事实,但攻方队员虽被踢绊,仍将球传至罚球点处,形成门前一对一,具有射门得分的有利局面,此时,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对犯规队员进行判罚,这样做是为攻“帮倒忙”,对犯规队有利。
一场势均力敌、水平相关无几的比赛,以一球之差决定胜负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裁判员不能正确地运用有利条款,在关键时刻判罚失当,其后果轻者,关系一个得失球;重者,影响比赛的胜负。
(二)有利于扼制投机取巧的行为 裁判员在执法中能够正确运用有利条款,就有助于扼制投机取巧的行为。反之,凡有犯规就鸣哨判罚,那就助长"犯规战术"的发生。队员在本方处于不利的形势下,为了破坏对方的局部优势,时常在不至于被判罚球点球的情况下,作出手触球或推、拉人等故意犯规动作,希望裁判员判罚,从而为本方争取到时间和空间,解除危难。这种投机取巧行为,往往影响到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有利于减少比赛过多的停顿 在足球比赛激烈的争夺中,队员之间身体接触频繁,有的是合理冲撞,有的是似是而非 的犯规,有的是故意犯规。对于这些现象,裁判员首先要识别清楚,即使是故意犯规,也要根“有利条款”,考虑是否进行判罚,以及判罚的结果是否对被犯规队有利等等。
比赛进行中,裁判员如果对那些微不足道的犯规一一鸣哨判罚,或者见犯规就吹哨,使比赛打打停停,断断续续,沉闷乏味,既压抑运动员的精神,限制技战术水平的发挥,又影响比赛的观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