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赛后结束工作
(一)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核对进球队员姓名、号码、时间,以及被出示黄牌、红牌队员的队名、姓名、号码和时间。
2、由裁判员约定时间主持召开赛后裁判工作总结会。
3、按要求填写《裁判员报告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主管部门。
4、如在比赛中出现因故终止比赛、运动员或运动队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其他严重事件等情况,裁判员应立即召开参与该场比赛工作的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开会,把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核实清楚后,立即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在24小时之内报主管部门。
(二)比赛后的总结:
随着职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发展,临场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应不断提高,以适应职业足球比赛的需要。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裁判员工作的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促使裁判员们从实践中学会和掌握过硬的本领,摸索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时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裁判员赛后总结的内容及形式包括:
1、评价自我心理状态:
(1) 来自于场内外的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工作人员等的干扰。
(2) 职业联赛中对于出示红牌、黄牌的掌握,始终不受任何影响。
(3) 主、客场因素的影响。
(4) 本年度联赛的性质、级别及激烈程度。
(5) 联赛中裁判员的年龄、履历与竞争残酷的联赛是否相适应。
(6) 执法中受挫折后心理活动的变化。
(7) 天气及环境的影响。
(8) 对比赛中场内外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2、评价执行规则、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
(1) 坚决贯彻执行中国足协裁委会的统一判罚标准的力度。
(2) 能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规则(新规则)。
(3) 学会利用规则,懂得机械与机智运用规则的区别。
(4) 应变能力,以不变应万变,提高驾驭比赛的能力。
(5) 全场的判罚尺度与赛场的气氛。
(6)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信心、风度、勇气、果断。
(7) 裁判员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及全场跑动范围与距离。
(8) 裁判员的视角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点、面、线、区的照顾。
(9) 裁判员有利条款的掌握,助理裁判员协助区域的判罚。
(10) 尖子运动员与肇事运动员的掌握、管理与处罚。
3、评价关键球的把握及判罚的准确性:
(1) 以规则为依据,不违反规则条例,"准"字上下功夫。
(2) 进球得分、罚球点球、空中进球得分的配合。
(3) 红牌、黄牌的处罚。以条例为准绳,掌握时机,恰到好处。
(4) 判罚球点球的尺度。距离近,角度好,犯规清,在区内追加处罚。
(5) 越位的判罚。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有无错、漏判的现象。
(6) 识别真假犯规动作的能力。运动员的受伤、佯装、欺骗行为。
4、注意事项:
(1) 实事求是,抓主要方面,明辨是非,利于提高,不避重就轻。
(2) 抓主要矛盾,善于解决和处理问题,不因小失大。
(3) 积极讨论,在裁判长指导下,利用战例,加深理解。
(4) 观摩录像,学他人之长,补已之短,学会分析。
(5) 列出战例,组成教材,便于总结,不断提高。
(6) 撰写心得,著书立说,觅得时机,进行交流。
5、总结的形式:
(1) 全面总结,全方位地进行。
(2) 专题讨论,利用1~2个内容重点进行。
(3) 大组进行,抓重点或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展开。
(4) 小组进行,有的放矢,区别对待。
(5) 战例分析,利用本场或已有的教材进行讲解。
(6) 现场观摩,积累新经验,学会新知识。
(7) 反复观看录像,刻苦钻研,明确道理。
(8) 书面报告,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工作报告表及突发事件报告表。